对方申请的商标长期不使用,我可以申请撤三吗?
发布时间:2018-11-07        类别:常见问题
可以的,商标撤三,即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