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目的: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民政部《关于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
主要议程:
一.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中国农学负责人发言;
二.广东省、云南省民政厅负责同志发言;
三.上海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陕西省乡村振兴局负责同志发言;
四.贵州省台江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发言;
五.国家乡村振兴局党组成员发言;
六.民政部党组成员讲话。